为贯彻落实《供电营业区划分及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4年第19号,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规范供电营业区划分和管理,四川能源监管办联合四川省能源局,共同开展了有关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审查工作,全力推动《办法》落地生效。
《办法》颁布后,四川能源监管办第一时间联系四川省能源局,共同研究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审批工作机制。一是明确责任分工,发挥各自优势,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审查工作。二是提升审查质效,依托“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在做好相关前置审查工作的同时,加速审批办理。三是加强政策宣贯,主动对供电企业宣贯《办法》等政策文件,特别是有关供电企业义务条款,引导企业依法合规办理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申请。
自7月1日《办法》实施以来,四川能源监管办已会同四川省能源局完成3家供电企业营业区划联合审查工作,确保了供电营业区设立、变更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