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4.10.29
留言内容:尊敬的监管办公司领导:您好,从朋友处获悉四川润昇远能源责任有限公司在从事售电业务,以低于政府现行执行价格销售工商用电。请问该公司是否违法?希望您能尽快回复我,谢谢。
答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2021】1439号)文件,工商业目录电价已取消,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商业用电现在没有政府现行执行价格。售电公司的销售电价是市场行为,由市场主体在市场规则范围内自主决定。
答复时间:2024.10.31
承办处室:市场监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