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证后核查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发布时间:2022/03/10 15:40
各有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
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以下简称《36号令》),我办于2022年3月前对部分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组织开展了承诺情况的证后核查。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检查中发现,部分申请企业用于开展承装(修、试)电力设施活动净资产所占总资产比例低于15%、无法提供承诺填报人员证书原件、未依法为劳动人员缴纳社保、业绩不满足要求等问题(详见附件)。
二、整改要求
请相关企业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36号令》要求,于2022年3月17日前完成问题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四川能源监管办。
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我办将依法处理。
联系人:罗莎、颜颖、林冬
联系电话:028-85252562、85255682、85258191
地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47号华能大厦8003室
邮政编码:610041
四川能源监管办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