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企业:
为切实加强电力行业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做好汛期电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能源局领导近期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15年电力行业防汛抗旱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部署,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邀请相关专家组成督查组,于6月2日至5日对川东片区巴河、渠江、嘉陵江流域的部分电力企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督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督查采取抽查形式,督查组重点抽查了国网达州供电公司(下称达州公司)、国网广安供电公司(下称广安公司)、四川嘉陵江桐子壕航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桐子壕公司)、四川巴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巴河公司)等电力企业,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询问等形式对达州公司所属宣汉供电公司及宣汉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广安公司所属双河变电站及检修分公司、桐子壕公司桐子壕水电站、巴河公司双滩水电站进行了现场督查,督查主要内容包括防洪度汛安全、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地质灾害防范、应急管理、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等方面。
二、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
(一)防洪度汛和水电站大坝安全方面
1.防汛组织机构健全,防汛职责落实。
从督查情况看,四家被督查单位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汛前成立了防汛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应的防汛管理制度,落实了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明确了防汛组织机构各级人员防汛职责。
2.汛前检查工作扎实有效。
按照各级政府部门防汛要求,四家被督查单位汛前开展了防洪度汛检查及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防汛设备、设施进行了检查维护。
3.四家被督查单位均有针对性的进行了防汛风险分析,编制了防洪应急预案。
桐子壕水电站编制了《2015年防洪应急预案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武胜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文件形式(武胜汛防指〔2015〕4号)对其进行了原则同意的批复。
双滩水电站防洪应急预案已经报渠江流域防汛指挥部备案,目前暂未得到批复。
达州、广安公司防洪应急预案均向当地防办备案。
4.水电企业均重视大坝安全管理,能落实企业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制定了大坝安全管理制度与规程,对大坝开展了日常检查与监测。
桐子壕水电站目前已于2012年向大坝中心注册,目前正开展大坝安全首次定期检查工作。
双滩水电站已与水利部门联系,开展大坝注册事宜,目前正委托四川省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开展大坝安全鉴定工作。
5.水电站泄洪闸门均配置了自备应急电源,但应急电源管理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存在应急发电机日常维护不到位、设置不规范等问题。
双滩水电站应急柴油发电机与柴油均放置在同一间房,应机、油分离放置;双滩水电站操作规程未上墙、电缆线不符合规范要求、配电箱缺少相应的标识、应急柴油量储备不足。
桐子壕水电站柴油发电机设置在厂房励磁变夹层内,未与其他生产设备进行有效的防火隔离,不符合规程要求;柴油发电机启动试验频率不满足汛期每周至少启动一次的要求。
6.督查发现部分电力企业防汛应急物资储备不足,日常维护管理不到位,应急能力亟待提高。
双滩水电站防汛应急物资配备未达到防洪应急预案相应要求,部分防汛物资如救生衣等存在数量不足现象。建议加强应急物资管理,按照预案所列种类、数量及时补充应急物资。
7.督查发现,两座水电站上下游行洪河道存在捕鱼、采砂等现象,可能影响电站正常泄洪,甚至造成社会人员人身伤亡事件。
双滩水电站下游距离尾水约300米处有当地居民在河道中捕鱼。建议巴河公司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确保行洪安全。
桐子壕水电站下游距离尾水约500米河滩处有大量砂石堆积和仍在采砂的船舶。建议桐子壕公司加强与当地政府及有关单位的联系,增加警示标识,采取措施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二)地质灾害防范方面
1.各电力企业充分落实了企业的防灾主体责任,汛前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要求对在建电力工程防灾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
2.各电力企业针对在建工程一线职工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对在建电力工程项目按照“以避为上”的原则,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了防范地质灾害专项演练。
达州公司宣汉北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项目于5月组织业主单位及参建单位所有现场职工,模拟山洪泥石流情景,组织开展了防范地质灾害专项演练,提高了一线员工防灾避灾认识与能力。
3.督查发现多数电力企业对防范地质灾害有关规程规范认识不够,未组织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专业的评估。
达州公司宣汉北220千伏变电站新建工程未按照《关于加强电力行业地质灾害防范工作的指导意见》(电监安全〔2013〕6号),组织开展电力建设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议达州公司针对在建工程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情况严格落实勘察(测)、设计防范地质灾害要求。
(三)应急管理方面
1.督查发现各电力企业较为重视应急管理工作,均编制了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建立了本单位应急组织机构和预案体系,明确了应急救援职责,建立和完善了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准备。
达州公司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设立了下辖7个县级应急指挥分中心的应急指挥中心,实现了由国网、省、市、县级应急指挥中心四级互联互通。常备有一支150人的专业的常态应急救援队伍,实现了统一指挥和2小时内快速集结,同时,结合历年洪灾的情况和多年抢险救灾经验,对各类防灾抢修物资、备品备件进行了专项储备,配备了冲锋舟、充电方舱、连用野战给养单元等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并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建立了应急查询系统,在满足自身应急救援的同时可以参与社会救援。
2.电力企业应急预案中风险分析较为详细,与本企业现场实际结合较密切,突出了风险防范重点。
广安公司在防汛预案的风险分析中分析了广安老城区主要街道高程;桐子壕水电站在其预案风险分析中,将电站内可能发生的风险点、风险类型、危害情况分析较为完善。
3.督查中发现部分电力企业对应急预案编写相关导则、标准、规范未进行识别、更新,仍沿用原有老规程、规范、导则等。
双滩水电站应急预案编写不规范,各应急预案格式、要素不统一,预案未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要求编制。
4.各电力企业应急预案有部分缺失。
双滩水电站缺垮坝应急预案、桐子壕水电站缺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和防大雾应急预案、广安供电公司缺气象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含防强对流天气应急预案、防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和防大雾应急预案)、电力网络信息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反恐怖防范应急预案。
5.各电力企业普遍存在应急预案与上级单位的应急响应、衔接不足,缺乏与地方政府、消防等相关部门和医院等相关救援单位联动响应。
6.建议加强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1)按照《电力安全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中第十三条第四点规定:应急预案严重缺失,是指企业未能按照《电力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以及本单位的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生产规模和风险种类等特点,编制综合应急预案;或者编制的应急预案内容不符合《电力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和《电力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的基本要求。应急预案严重缺失应纳入安全管理隐患,属于Ⅱ级重大隐患;建议在180天内完成整改工作,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对整改时间超过180天的Ⅱ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港航公司已经制定了公司应急预案评审备案计划,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桐子壕等下属电站的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
广安公司制定了《国网广安供电公司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工作通知》,计划于6月底前完成应急预案编写评审备案工作。
巴河公司、达州公司尚未对应急预案修编、评审、备案列入2015年度计划。
建议以上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写、评审、备案工作。
(2)电力企业加强对四川能源监管办印发的《四川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宣贯学习,按照细则要求开展应急预案编写、演练、评审和备案工作。
(四)电网风险管控方面
1.广安地区存在两条二级电网风险。
(1)220千伏复盖线、柳盖线任一回检修,220千伏盖家坪站任一台变压器、母线停电检修。
风险分析:220千伏盖家坪站单线、单母线、单主变供电期间如果发生运行的线路、母线、主变事故跳阐将造成太和、官渡、大竹河、油房坝等110千伏变电站失电,盖家坪站110千伏所供用户失电,万源市停电用户将超过50%以上,达到二级风险。
(2)范家湾站负荷较重、比例高,且部分线路同塔。
风险分析:黄范一、二线同塔双回段线路 N-2 时,将造成范家湾站全部失电,若邻水或牛背山站110千伏备自投不能正确动作,将造成邻水县大部分停电,损失负荷比例可能超过20%,构成二级风险。
2.达州地区存在一条二级电网风险、一条三级电网风险。
(1)220千伏金星站单主变且仅通过22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供电。
风险分析:220千伏黄星一、二线N-2时,将造成金星站220千伏母线全停,全网损失负荷可能超过10%,构成二级风险。
(2)220千伏余州线或余渠线停电检修,220千伏余家站单线供电运行。
风险分析:余家站220千伏单线供电运行期间,如果发生运行的线路事故跳阐将造成220千伏余家站对外停电,以及清溪、周家、东柳、海螺、利森、云东等6座110千伏变电站失电,110千伏三汇牵引站失去双电源,造成电网减供负荷100兆瓦以上,构成三级风险。
3.督查发现供电企业高度重视电网风险管控工作,定期梳理电网安全风险,开展了风险识别、风险分级、风险监视、风险控制工作。
广安公司重视电网风险管控工作,依据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和《四川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与预警预控管理规定》,制定了《广安电网运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与预警预控管理规定》,初步建立了防控电网风险机制。针对广安地区两条风险,2015年2月,印发了《2015年广安电网运行安全风险预警的通知》,将电网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了调度、运检、信通等下属各部门。
4.有关电网风险管控工作的建议。
(1)加强电网规划工作。
按照国家能源局《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要求,风险管控应当与电网规划相结合,通过优化电网规划,适当调整规划项目实施次序,增强网架结构,提高系统抵御风险能力。
针对广安地区电网风险情况,请省电力公司和广安公司加快推进广安电网“十三五”规划项目中的邻水南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适当调整规划项目实施次序,增强网架结构,形成500千伏黄岩变电站、220千伏范家湾变电站、金星变电站和邻水南变电站的环网,提高系统抵御风险能力。
(2)加强电网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达州、广安公司要继续深入开展专项隐患排查、组织设备特巡、精心挑选作业人员、加强现场安全督查、加强设备技术监督管理,充分掌握转移负荷、调整运行方式、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采取需求侧管理措施等。全面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的措施,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反事故应急演练、提前告知用户安全风险、提前预警灾害性天气。
三、对全省电力行业防汛等工作的建议意见
(一)准确把握防汛形势,高度重视防汛工作
近期,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有发生,从气象预测看,今年防汛形势严峻。各电力企业一定要认真贯彻李克强总理在贵州居民楼坍塌事件的批示精神,加强汛期极端天气的监测预警,全面排查地质灾害隐患,强化地质灾害防范。高度重视2015年防汛工作,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布置再落实,认真做好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的准备,做到“思想、组织、措施、物资”四落实和“人员、措施、工作”三到位,努力把洪水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和水电站大坝安全事故。
(二)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生产组织构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有专门机构管理、专门人员负责,基层企业要切实落实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级主管单位应充分落实其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基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三)强化依法治安、规范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文件等的识别、获取与传达机制,确保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新要求能传达到基层单位、基层员工,杜绝“以企业要求代替政府要求、以日常检查代替专项检查、以一般性检查代替特殊检查”现象,提高基层员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将安全生产有关要求切切实实落实到基层,并强化检查考核,形成闭环管理,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的标准化、流程化、规范化。
(四)强化应急准备,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各电力企业要高度重视防汛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与地方政府及相关企业等的协调联动机制。结合实际,充分分析企业面临的安全风险,按照《四川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规范编制有针对性、操作性及实用性的应急预案,通过构建事故情景,加强应急演练,熟悉应对措施,配备应急物资,并强化抢险救援物资、装备、器材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到应急准备充分,能快速有效的处置应急事件。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我办将针对本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向四家被督查单位分别发出监管意见书。各被督查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明确措施和要求,2015年6月底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四川能源监管办。
(二)本次督查未涉及到的电力企业,要认真对照上述问题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