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电力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新《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家能源局深入开展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依法严厉打击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电力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针对今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新情况、新特点,结合国家能源局2014年《“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及电力建设施工安全情况通报》和《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我办决定开展2015年四川电力行业“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内容
(一)电力建设施工安全
检查新《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电力建设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情况;
2.合理设置施工工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落实、现场监理履职情况;
3.施工方案编制和落实情况;
4.脚手架搭设、起重机械和特种设备管理、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施工用电等情况;
5.电力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电力工程质量安全
检查《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和质量监管程序执行情况;
2.质监机构质监工作开展情况;
3.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4.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5.工程检测机构检测行为和检测报告情况。
(三)发电安全
检查《水电站运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燃煤发电机组环保设施技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2.发电企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和危险源监管情况;
3.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备案)、定检和信息化建设情况;
4.病险坝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除险加固工作情况。
(四)电力工控系统安全防护
检查《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企业电力监控系统安全防护方案,经费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和工作责任体系、电力工控系统安全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2.电力安全网络边界防护措施、横向隔离、纵向加密等关键防护措施执行情况;
3.企业应急处置,应急技术支撑及应急保障工作情况。
(五)电网安全风险管控
检查《电网风险管控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电网安全风险,运行方式安排、电气一次设备及电力二次系统、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发电大规模集中接入的运行维护及管理情况;
2.重要输电通道事故应急预案等电网企业涉及的应急预案的编写、评审、备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做到年内地市级以上电网企业应急预案全部完成备案;
3.企业风险管控工作方案评估,风险管控工作与建设、运行、可靠性等方面结合的工作情况,核查企业年度风险管控报告,按照《电网风险管控办法(试行)》,电网企业应在9月中旬编制完成本单位风险管控报告,并报我办。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行动从即日起开始,年底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全面排查阶段
有关电力企业明确专项行动组织领导机构,对专项行动进行部署,广泛宣传发动,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于发现的问题,立即督促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
有关电力企业完成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向我办报告。我办将根据电力企业自查自纠情况适时开展检查,对重点企业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实施和执行重大非法违法行为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的电力企业,及时开展约谈警示,落实监管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
国家能源局将根据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开展重点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编制年度监管报告;各电力企业要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切实提高认识,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畏难情绪,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进一步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二)加强统筹,强化联合执法
要结合下半年重点工作,制定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标准和要求。加强统筹协调,加强联合执法,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秩序。
(三)加大投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
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突出“六打六治”,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要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和危险源管控,督促企业下大力气整治电力行业长期存在的管理和设备方面的隐患,实现重大隐患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突出实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
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依法依规开展各项督查检查活动。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坚持“四不两直”暗查暗访,深入一线,深入现场,及时发现查处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同时,要避免督查检查工作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五)严肃执法,保证专项行动成果
依法从业从快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事故,加强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跟踪复查,严防前纠后犯、死灰复燃,对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有关部门。
请各电力企业将本单位专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于2015年8月31日前报我办,于2015年12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联系人:袁志镭
联系电话:028-85242206、13981604215
E-mail:hebiao@ne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