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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5-09-06 17:05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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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力企业:

    8月26日16时许,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拓创工业园区一座五层楼的仓库(存储有汽车内饰品及泡沫清洁剂等物品)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5人死亡。8月22日21时许,山东省淄博市恒台县山东润兴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1人死亡、9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国务院领导同志高度重视,作出重要批示,指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危险化学品和易爆易燃物品专项整治期间,仍发生这样的事故,实不应该;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依法依规严格处理,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全面落实,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扎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 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通知>的通知》(川安办〔2015〕71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507号)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有关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其他工作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有关制度规程,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做到“五落实五到位”。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全面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狠抓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电力保障、“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等各项重点工作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要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全面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有疏漏、工作方案是否有针对性、隐患排查是否存在盲点、生产经营企业是否有遗漏、对问题和隐患是否做到“零容忍”、整改措施是否得到真落实等,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和《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刻吸取天津“8.12”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能综安全〔2015〕466号)要求,把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专项整治。要重点做好“八查”:一是查清楚安全设施和运行情况;二是查清楚危险化学品申报情况;三是查清楚企业资质问题;四是查清楚储存管理情况;五是查清楚现场作业情况;六是查清楚规划问题;七是查清楚日常安全监管情况;八是查清楚应急预案情况。要严格落实检查责任、执法责任和整改责任,坚决不留死角和盲区。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事件),特别是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生的事故(事件)要从严从快查处,并依法严肃追责。要坚持和认真执行事故(事件)警示通报和约谈制度,对事故多发、整改措施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警示、通报和约谈。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事故(事件)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督查有关企业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因措施不力、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而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查责任,特别是严格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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