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电力企业:
6月24日6时许,我省阿坝州茂县叠溪镇新磨村突发山体高位垮塌,造成40余户农房、100余人被掩埋,岷江支流松坪沟河道堵塞2公里。灾害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对当前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和各部门加强灾害防范,排查各种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各类灾害防范和安全生产工作,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省政府、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防汛减灾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主汛期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的通知》等通知,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了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防汛减灾工作要求,做好主汛期四川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工作,对防汛抗洪减灾工作进行再布置、再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层层压实防汛减灾责任
电力行业的防汛减灾事关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各电力企业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再布置、再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防汛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防汛减灾组织体系,落实防汛安全责任制,明确防汛责任人和责任内容,加强责任人培训,强化责任追究,确保防汛责任和防汛措施落实到位,杜绝防汛责任不清、人员业务不熟和相互推诿现象。要将电力防汛减灾工作与电网安全风险管控专项监管工作,与防范电力生产、建设施工人身伤亡事故专项监管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周密部署。对组织不力,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确保电力生产供应安全
各电力企业要开展新一轮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解决电力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体系,实现电力安全生产的隐患排查、有效治理和持续改进的全过程管理,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电力安全事故的发生。
电网企业要加强迎峰度夏期间负荷预测工作,做好电力平衡和运行方式的安排,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要强化重要输电设备的运行监测巡视和安全保卫工作,深入开展输变电设备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加强重要变电站的巡视检查,做好地质灾害的预防措施,落实防坍塌、防雷击等各项措施,防止倒杆倒塔等事件发生,有效提高设备健康和电网稳定运行水平。重点加强三大特高压直流安全运行风险管控,开展三大直流满功率运行的隐患排查治理,针对可能发生的地质灾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做好应急抢修准备。
发电企业要重点对水电站、火力发电和燃气电厂的危险化学品管理、特种设备管理、重大隐患监控、水电站大坝和贮灰场大坝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隐患治理,要加强发电设备运行维护工作,提高发电设备运行可靠性。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要重点对泥石流、山体滑坡、岩爆、洪水等自然灾害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强化大坝安全管理,确保水电站大坝安全度汛
有关电力企业要结合当前防汛形势,加强水电站水库周边地区以及病险大坝的除险加固和隐患排查治理,要严格遵守批准的汛期调度运用计划、水库运用与电站运行调度规程,严禁擅自抬高水位。要强化水电站大坝等主体建筑物的巡查防守,一旦发现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抢护,及时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确保防洪安全。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降雨量、最高库水位、最大入库流量、泄洪以及超汛限水位等水电站大坝汛情信息,提高汛情信息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处置汛期突发事件
各电力企业要加强与相关防汛指挥机构及当地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进一步完善与各部门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及时掌握暴雨、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预判防汛形势,提前采取措施,特别是在强降雨来临时要提前组织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地段受威胁人员安全疏散转移。要积极组织开展针对山洪和地质灾害的防灾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着力强化一线人员防灾避险意识,加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培训,不断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保证防汛应急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汛期突发事件。在抢险过程中,坚持“抢险不冒险”的原则,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五、开展联合督查检查,强化监管执法
各电力企业要在前一阶段安排部署的基础上,进行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继续深入开展防汛减灾检查工作,使隐患排查进行一步制度化、精细化、规范化,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川能源监管办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相关部门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主汛期四川电力行业防汛抗洪减灾和迎峰度夏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联合发文进行通报。同时,对防汛减灾工作开展不力、存在问题较多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项目,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