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有关电力企业:
2018年10月11日凌晨,西藏自治区江达县波罗乡境内(四川省白玉县绒盖乡对面)发生山体垮塌,方量巨大,阻断金沙江干流形成堰塞湖。目前,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已启动IV级防汛应急响应,我办也已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和24小时应急值班。为做好防汛抢险工作,确保金沙江流域在运水电站运行安全和在建电力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各有关电力企业结合各自生产运行特点和在建电力工程项目的实际,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做好应急抢险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应对此次山体垮塌形成堰塞湖可能造成的次生灾害。在抢险过程中,坚持“抢险不冒险”的原则,确保抢险人员人身安全。
二、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传递。各有关电力企业要密切关注金沙江上游水情信息,提前预判形势,严格执行防洪调度各项指令。要加强与防汛、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灾情险情,并确保上报下达、传递到位。
三、严格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各有关电力企业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防汛应急快速反应,第一时间组织抢护,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并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我办及政府有关部门。四川能源监管办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028-85257799,传真:028-85250011。
四、做好在建电力工程应急处置工作。请华电金沙江上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堰塞湖下游叶巴滩、巴塘、拉哇、苏洼龙等在建水电站施工,组织做好现场人员的转移和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做好施工现场相关应急处置工作,将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不发生重大设备财产损失。待险情消除后视情复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