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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
2017-02-07 14:43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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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电力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我办定于20169月至12月,在四川电力行业开展《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报告》披露问题整改和监管意见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督促有关单位整改落实到位,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提升施工安全文明生产水平,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确保电力工程质量安全可控、在控,全面提升电力工程安全质量水平。

二、检查依据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火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输变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风力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光伏发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

三、检查内容

(一)《报告》中披露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报告》中监管意见落实情况;

(三)四川电力行业类似问题排查情况。

四、进度安排

(一)自查阶段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61015日,全省电力工程建设单位要制定详细自查计划,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自查结束后,形成自查报告于20161031日前报四川能源监管办。

(二)抽查阶段

20161016日至1130日,四川能源监管办将在建设单位自查基础上选取部分电力工程(电源点、输配电工程)进行抽查检查,并于20161130日前将检查报告报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

(三)国家能源局电力安全监管司将适时选择相关建设工程开展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回头看”检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对照《报告》中涉及类似问题边检查边整改,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以检查促整改,提高本企业建设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二)各单位要确保自查成效和自查报告质量,认真核实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尤其注重整改的实际效果,对于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具体点名。

(三)现场抽查检查人员可通过摄像、拍照、询问等形式获取、保存有关检查资料,查看现场,充分了解、查询被检查企业相关情况。针对现场检查中查出的重大问题,与被检查企业进行交流核实,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损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

(四)抽查组成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廉洁自律、客观公正。

联 系 人:陈     

联系电话:028-85242206 18602877797

        箱:aqscb@nea.gov.cn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监管报告

2.电力工程质量专项监管报告

 

 

 

                                                     四川能源监管办

201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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