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
被行政处罚当事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5〕51号
违法事实:违反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
处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百零二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金额:7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12月10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