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行政处罚当事人:四川港航聚能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监能罚字〔2026〕2号
违法事实:采取欺骗等手段取得许可、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0年第36号)第三十三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第三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
处罚类别:撤销许可、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处罚金额:335727.86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5月27日
处罚机关: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