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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2023-09-07 14:42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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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内容:一、住宅楼盘项目中,电力施工单位是按照供电企业审批合格的电力施工图纸,还是按照开发商委托建筑设计院在住建局备案的建筑施工图纸来作为:电力施工、竣工验收、户表上户、工程送电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是?  二、没有电力行业设计资质的设计院设计的电力施工图是否能作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三、经过供电企业审批合格的图纸是否需要到住建部门备案后,方能作为电力企业施工的依据?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是? 四、电力建设工程由地方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监督管理,还是由住建部门监督管理?相关法律和政策依据是?
四川能源监管办回复: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能源规〔2020〕1479号),低压用户在业务受理环节仅需提供用电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用电地址物权证件,高压用户需同时提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高压用户在设计审查环节仅需提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用电工程设计及说明书,在中间检查环节仅需提供施工单位资质证明材料和隐蔽工程施工及试验记录,在竣工检验环节仅需提供工程竣工报告(含竣工图纸)。按照《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供电企业对用户送审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根据本规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以及“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用户若更改审核后的设计文件时,应将变更后的设计再送供电企业复核。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二、从事电力工程设计的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管理,不属于我办监管职责,建议向其他主管部门进行咨询。 三、“供电企业审批合格的图纸是否需要在住建部门备案”一事不属于我办监管职责,建议向住建部门进行咨询。 四、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有关部门“三定方案”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明确的部门有关职责分工,电力建设工程由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地方政府电力管理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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