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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项目运行安全责任主体单位识别和责任划分问题
2025-05-07 11:32 来源:四川监管办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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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言时间:2025.4.28

    留言内容:贵办事处好! 电力项目运行,行业内普遍由投资单位委托给运维单位的情况,则: 一、关于项目运维运营期间的安全责任,是否应该由运维单位承担,诸如事故事件上报、检查对接、整改回复等等; 二、关于投资单位和运维单位间安全责任的划分界定标准和政策具体是怎样; 希望能符合具体问题的给予回复,不要模棱两可。谢谢,盼复。

    答复: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我办工作人员已电话答复您,相关内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已有明确规定,若需要进一步了解该条释义建议咨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机关或四川省应急管理部门。

    答复时间:2025.5.7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电力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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