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5.27
留言内容:贵局关于《四川省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四川省电力并网管理实施细则》条款解读中第一条提到““现货市场结算运行期间,市场化机组调峰补偿不再运行,,燃煤机组、新能源(含配建储能)、独立储能将不再获得调峰补偿费用,仅燃气机组启停调峰补偿、生物质能电站调峰补偿继续运行。”,是否指现货市场结束试运行,正式运行期间开始后独立储能无调峰补偿费用。盼复,谢谢!
答复:已电话答复。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96号),“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的地区,完善现货市场规则,适当放宽市场限价,引导实现调峰功能,调峰及顶峰、调峰容量等具有类似功能的市场不再运行”。四川电力现货市场自2025年11月起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调峰辅助服务市场不再运行。
答复时间:2026.5.28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监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