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设为首页
  • 工作邮箱
《关于各市(州)分布式新能源项目2022-2024年单位装机年平均上网电量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6-07-22 14:22 来源:四川能源监管办

Aa

字体:
|
|

留言时间:2026.7.20

留言内容:省发改委、能源局发布的上述内部通知,明显缺乏事实和依据,缺乏调查。事实及理由如下: 该通知中的各市平均上网电量,与实际严重不符,导致发电价格减少3分之一,这严重损害了光伏投资者的金钱利益。例如,按通知中的上网电量来计算发电能力,成都仅为474度电,宜宾为456度电(相当于“光伏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分别为474小时和456小时,物理计算公式:W=pt=1kw×474小时=474kwh=474度电)。 显然,这与四川实际的发电能力相差近两倍,网查数据、自有电站数据,均证实,四川大多数地区(四川三市一州更高),光伏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为700~900小时,即700~900度电(证据:见附件)。因为:1kw×700小时=700kwh=700度电。 出现上述情况,无非两种可能。 ①国网公司或欺上瞒下,捏造基础数据给省发改委,发改委才据此作出错误通知, ②国网高层与省发改委个别领导勾结,有意为之,此则涉及利益输送。 无论哪种情况,均请省发改委重视,并复核真实数据,最好实地调查几个电站的发电量,即可真相大白。请有效保障我们的合规利益。如果省发改委、能源局拒不纠正数据,则必然违背“国发改136号”电改政策,一错到底,则必对我们投资者产生的利益损失,我们将坚决投诉、上访、行政诉讼。因为李克强总理说过,涉及利益就如同挖人祖坟,这就是在挖我们的祖坟。前两者救济手段,直至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中央纪委(如果是否涉及勾结,则必存在利益输送,后续处理情况可知) 注:省发改委这个通知,是根据国网四川电力有限公司提供的基础数据来得出的,所以我认为是国网提供的基础数据有误。省发改委应当据此督促国网整改。是否属实?省发改委,只需随机抽调10个电站的发电量数据,一切就真相大白。请切实维护光伏公司、个人投资者、农民利益。国网必须提供准确、可验证、可证伪的全省发电站的发电量数据,供给省发改委计算上网电量的平均数,同时向投资者公开。因为这个平均数,直接涉及机制电量的比例,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收益。以成都为例,光伏年平均有效利用小时数到底是474小时,还是800小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 注:四川四川省内各市(州)光伏年平均上网电量的权威统计主体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能源局‌,同时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四川电力交易中心会配合提供并网结算的基础运行数据,相关统计结果会作为新能源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官方执行依据。

    答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有关规定,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明确机制电价、电量规模,并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您反映的问题属于机制电价和机制电量的相关内容,建议您咨询省级价格主管部门。

答复时间:2026.7.22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监管二处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