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时间:2026.8.5
留言内容:请问申请承装类许可证应满足最近3年内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是否包含工程乙供设备和材料结算费用。
答复:您好!根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5年第30号)第九条“(一)申请一级、二级承装类许可证的,最近3年内应分别具有从事 330(220)千伏、35 千伏以下10 千伏以上电压等级变(配)电及线路设施的安装活动业绩,且质量合格;在此期间从事电力设施安装业务的最高年度工程结算收入分别不少于2亿元、3000万元”要求,申请一级、二级承装类许可证的,应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电力设施安装业务收入证明材料,故不包含电力工程主材。
答复时间:2026.8.5
答复单位:国家能源局四川监管办公室综合处